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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站发展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1-1-28 14:49:00 人气: 标签:网站建设相关知识

  为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引领各级网站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

  本所称网站是指各级人民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加强监管考核,推进资源集约,实现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理政新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按照建设、创新、廉洁和服务型的要求,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上有更多获得感。

  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到2020年,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以中国网为龙头、部门和地方各级网站为支撑,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

  1.分级分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科学划定网站类别,分类指导,规范建设。统筹考虑各级各类网站功能定位,突出特色,明确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向。

  2.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分工协作,加强网站内容建设。

  3.利企便民。围绕企业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4.创新。融合、创新驱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构建可灵活扩展的网站架构,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型网站。

  5.集约节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以集享的资源库为基础、安全可控的云平台为依托,打造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网站集群。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国网站建设和发展。各省(区、市)人民办公厅、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的主管单位,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是本系统网站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对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责等管理工作。地市级和县级人民办公厅(室)承担本地区网站的管理职责。

  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全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全国网站的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1.网站的主办单位一般是办公厅(室)或部门办公厅(室),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办公厅(室)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集约化网站平台的职责划分见本相关部分。

  2.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利用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主动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网站的对接。网站要对接入的业务系统进行前端整合,统一展现。要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共同策划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专项活动,主动服务工作。

  3.网站内容编辑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4.网站技术运维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平台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做好软硬件系统、功能升级、应用开发等工作。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防、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网站分为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

  门户网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国务院部门要开设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门户网站,通过上级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乡镇、街道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门户网站。确有特殊需求的乡镇、街道,参照门户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

  部门网站。省级、地市级部门,以及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县处级以上机构可根据需要开设本单位网站。

  县级部门原则上不开设网站,通过县级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级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门户网站。确有特殊需求的县级部门,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原则上不单独开设专项网站,可在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做好相关工作。已开设的专项网站,只涉及单个部门职责的,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相关网站;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要将内容整合至门户网站或牵头部门网站。

  (1)省级和国务院部门拟开设门户网站,报经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厅(室)按流程办理有关事宜,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地市级、县级人民拟开设门户网站,要经本级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本级办公厅(室)向上级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区、市)人民办公厅批准。

  省级、地市级人民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本级人民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区、市)人民办公厅批准。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基层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上级部门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批准。

  (2)网站主办单位向编制部门提交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按流程注册网站域名;向当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ICP备案;根据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向机关备案。

  (3)网站主办单位提交网站基本信息,经逐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获取网站标识码后,网站方可上线运行。新开通门户网站要在上级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新开通部门网站要在本级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未通过安全检测的网站不得上线.名称规范。

  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已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调整,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网站要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

  网站要使用以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英文域名。中央人民门户网站使用“”域名,其他门户网站使用“□□结构的域名,其中□□□为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如,市人民门户网站域名为,商务部门户网站域名为。

  网站不宜注册多个域名,已有域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注销。如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网站栏目和内容页的网址原则上使用“□□.gov.cn/.../...”、“○○○.□□□.gov.cn/.../...”形式。新开设的网站及栏目、内容页域名要按照本要求设置,原有域名不符合本要求的要逐步调整规范。

  徽标(Logo)是打造网站品牌形象的重要视觉要素。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区域特色或部门特点设计网站徽标,徽标应特点鲜明、容易辨认、造型优美,便于记忆和推广。

  网站因无力、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或按有关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区、市)人民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拟迁移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网站变更状态。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网站或本级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区、市)人民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网站和本级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次,下线天。

  网页归档是对网站历史网页进行整理、存储和利用的过程。网站遇整合迁移、改版等情况,要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要能正常访问,并在显著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

  因机构调整、网站改版等原因,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要在原网站发布公告。

  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要提供办事服务功能。中国网要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作用,构建式网站系统架构,省级和国务院各部门网站要主动与中国网做好对接。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国务院文件在中国网公开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转载,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国务院文件的贯彻落实。

  3.负责人信息。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线.文件资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提供准确的分类和搜索功能。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7.数据发布。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加强与业务部门相关系统的对接,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动态更新相关数据,并做好与本级门户网站、中国网等网站的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要按照主题、地区、部门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并通过图表图解、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功能,可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态生成数据图表,并提供下载功能。

  8.数据。在依法做好安全保障和隐私的前提下,以机器可读的数据格式,通过网站集中规范向社会数据集,并持续更新,提供数据接口,方便开发新的应用。数据前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过期失效的数据应及时清理更新或标注过期失效标识。网站要公开已在网站的数据目录,并注明各数据集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国家数据统一平台与中国网要做好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入口。

  2.网站应根据拟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会同业务部门制作便于理解和互联网的解读产品,从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网站解读产品须与文件内容相符,于文件上网后及时发布。

  4.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态度。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和新平台推送,扩大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网站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要编制网站在线服务资源清单,按主题、对象等维度,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统一命名、合理展现。应标明每一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能全程在线办理的要集中突出展现。对非政务服务事项要严格审核,谨慎提供,确保安全。

  2.办事服务功能要有机关联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答问知识库中的信息资源,在事项列表页或办事指南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入口等,实现一体化服务。省级、国务院部门网站建设的文件资料库、答问知识库等信息服务资源应主动与中国网对接,形成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库。

  4.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并与线.全程记录企业群众在线办事过程,对查阅、预约、咨询、申请、受理、反馈等关键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业务部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便捷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参考。

  3.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要加强审核把关和组织保障,确保网民有序参与,提高业务部门互动频率、增强互动效果。建立网见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更好听、汇民智。地方和部门网站对中国网转办的网见,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

  各省(区、市)人民办公厅和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网站集约化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要指定专门机构研究集约化平台的建设需求、技术线、系统架构、部署策略、运维机制、安全防护体系等。

  3.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和平台上网站的主办、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职责。原则上,各网站主办、承办单位负责本网站的栏目策划、内容保障等工作,并自行安排有关经费。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如已建设的集约化平台无法满足有关网站个性化需求,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应与各主办、承办单位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并及时响应。

  1.集约化平台要向平台上的网站提供以下功能: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领导信箱、征集调查、在线;站内搜索、评价监督;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同时,要具备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等系统和数据库对接融合的扩展性。可使用CDN(内容分发网络)等技术,提升访问请求的处理效率和响应速度。

  3.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原则上要无缝融入县级门户网站各相关栏目,由县级门户网站统一展现,实现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与共享。省级、地市级部门网站集约至统一平台后,信息资源要纳入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共享管理,同时可按部门网站形式展现,保留相对的页面和栏目。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的网站,信息资源原则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以用户为中心,打造个人和企业专属主页,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服务,实现“千人千网”,为个人和企业“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根据用户群体特点和需求,提供多语言服务。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

  通过自然语言处理等相关技术,自动解答用户咨询,不能答复或答复无法满足需求的可转至人工服务。利用语音、图像、指纹识别等技术,鉴别用户身份,提供快捷注册、登录、支付等功能。

  建立完善参与办网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用网体验,开展监督评议,探索网站内容众创,形成共同办网的新局面。

  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和使用习惯,推进网站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政务新等多渠道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提高政务新内容发布质量,可对来自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再加工和再创作,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开展响应式设计,自动匹配适应多种终端。建立健全人工在线服务机制,融合已有的服务热线资源,完善知识库,及时响应网民,解答网民疑惑。加强与网络、电视、报刊等的合作,通过公共搜索、社交网络等常用的平台和渠道,多渠道网站的声音。开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推广活动,提高网站的用户粘性、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网站要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制度,采取必要措施,对、侵入和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在网信、等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建设。网站安全与网站开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1.网站服务器不得放在境外,使用境外机构提供的物理服务器和虚拟主机。优先采购通过安全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使用的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要通过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被列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站要在严格执行等级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不得使用未通过安全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按照要求定期对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

  2.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应对病毒感染、恶意、网页和漏洞利用等风险,保障网站安全运行。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软件要遵循最小安装原则,仅安装应用必需的服务和组件,并及时安装安全补丁程序。部署的设备和软件要具备与网站访问需求相匹配的性能。划分网络安全区域,严格设置访问控制策略,建立安全访问径。

  3.前台发布页面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中,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后台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中。要对应用软件的代码进行安全分析和测试,识别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对重要数据、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加密存储和传输。加强后台发布终端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止终端成为后台管理系统的风险入口。

  4.加强用户管理,根据用户类别设置不同安全强度的鉴别机制。使用系统默认或匿名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创建必须的管理用户。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确定管理用户身份。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实现系统管理、内容编辑、内容审核等用户的权限分离。要对管理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加强网站平台的用户数据安全防护工作。

  1.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网站的硬件、软件、应用系统、网站数据等运行状态以及网站挂马、内容等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和处置。定期对网站应用程序、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终端进行全面扫描,发现潜在安全风险并及时处置。留存网站运行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密切关注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发布的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网络侵入等预警和通报信息,并及时响应。

  3.及时处置假冒网站。假冒网站是指以虚假机构名义、冒用或部门名义开办的,以及利用与网站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名称、域名、徽标等)、内容及功能的非法网站。对监测发现或网民举报的假冒网站,经核实后,相关省(区、市)人民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及时商请网信部门处理。网信部门协调电信主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对假冒网站的域名解析和互联网接入服务进行处置。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假冒网站开办者等人员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总裁做完留在她身体里

  3.建立网站信息数据安全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数据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的原则。网站对存储的信息数据要严格管理,通过磁盘阵列、网页加速服务等方式定期、全面备份网站数据,提升容灾备份能力;利用对称、非对称的加密技术,对网站数据进行双重加密;通过设置专用加密通道,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确保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

  各地区、各部门要至少每季度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每次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网站主办单位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要公开。定期组织对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编制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制定网站考评办法,把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完善惩问责机制,对考评优秀的网站,要推广先进经验,并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和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站,要通报相关主管、主办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对因网站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可采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社情调查等多种方式,客观、、多角度地评价工作效果。

  将网站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提升网上履职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知网、懂网、用网的意识和水平。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备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编辑加工、大数据分析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熟悉政务工作和互联网规律,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工作担当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树立标杆典型,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管网、建网、办网的能力。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设立质量管理岗位,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统筹考虑并科学核定内容保障和运行经费需要,把网站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和验收等工作,管理好项目需求、进度、质量和文档等。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遵守采购制度和流程规范,凡属于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做到“应采尽采”。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外包服务的人员、内容、质量和工作信息等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安全到位。

  1.国务院办公厅建立与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协同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办公厅(室)建立与本级宣传、网信、编制、电信主管和门的协同机制,做好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

  3.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入驻国务院客户端,及时发布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并提供办事服务。

  1.网站应简洁明了,清新大气,保持统一风格,符合万维网联盟(W3C)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按照适配常用分辨率的规格设计页面,首页不宜过长。在主流计算机配置和当地平均网速条件下,页面加载时长不宜超过3秒。

  3.专项工作结束时,相关专题要从首页显著撤下并标注归档标识,集中保留至专题区,便于查看使用。

  网站要建立统一资源定位符(URL)设定规则,为本网站的页面、图片、附件等生成唯一的内部地址。内部地址应清晰有效,体现内容分类和访问径的逻辑性,便于用户识别。除网站迁移外,网站各类资源的URL原则上要保持不变,避免信息内容不可用。

  网站应建立链接地址的监测巡检机制,确保所有链接有效可用,及时清除不可访问的链接地址,避免产生“错链”、“断链”。对于外部链接要严格审查发布流程,不得引用与所在页面主题无关的内容。严格对非网站链接的管理,确需引用非网站资源链接的,要加强对相关页面内容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杜绝因其内容不、不权威、不真实客观、不准确实用等造成不良影响。打开非网站链接时,应有提示信息。网站所有的外部链接需在页面上显示,避免出现“暗链”,造成安全隐患。

  “ColumnDescription”content=“中国网政策栏目发布中央和地方制定的法规,政策文件,中央有关文件,国务院公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提供法律法规和已发布的文件的查询功能”〉〈meta name

  =“ColumnKeywords”content=“国务院文件,行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公报,政策专辑”〉〈meta name=“ColumnType”

  “国务院常务会,医疗联合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统计法”〉〈meta name=“Author”

  “部署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草案)》。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3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对这些工作作出了哪些部署?”〉〈meta name=“Url”

  网站要方便浏览使用,页面内容要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要最大限度减少用户额外安装组件、控件或插件;确需使用的,要便于在相关页面获取和安装。应用系统、附件、视频等应有效可用,名称要直观准确。附件、视频等格式应便于常用软件打开,避免用户额外安装软件。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必须具备关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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