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淑萍)每年进入夏季,青少年溺水的悲剧都会在全国各地上演,特别是在暑假期间,青少年为避暑乘凉,私自到江边、河沟、野塘或无人的水域游泳、戏水的事情时有发生。青少年安全意识淡薄,和救护知识缺乏以及家长的监管不力,是导致溺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为确保青少年生命安全和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迁西警方提醒,广大家长应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做到“六不准”。 “六不准”为: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在加强预防的同时,家长及监护人也要掌握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意外发生后,救人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