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强调,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搞得越扎实,教育强国步伐就越稳、后劲就越足。当前,教育部部署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正在有序开展,旨在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为扎实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对于中小学校来说,什么样的管理才能称得上规范的管理?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范”二字侧重于作为动词来使用,意在对中小学校的管理进行规范,虽然没有明确中小学校管理的规范样态,但是对规范整治的重点,即“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管理不规范现象作了列举。在笔者看来,中小学校管理的规范样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规范的管理存在明确标准。明确的规范标准是实施管理的依据所在,也是评价管理是否规范的前提。换言之,管理规范与否不是某一个组织或者个人说了算,而是与既定的标准要求相对照得出来的。正如《通知》在“安全底线失守”中所指的校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这里的“不落实”和“不到位”对应的就是有关校园安全责任的落实标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到位标准。如果标准不存在或者模棱两可,那就谈不上“落实”和“到位”,管理也就无所谓规范不规范。 二是规范的管理符合基本要求。明确的标准是管理规范的前提,实现规范的管理则是与标准要求动态适应的过程,即管理必须符合基本的规范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应为”与“勿为”两大方面。在“应为”方面,中小学校的管理主要是按照规范要求,积极能动地实施相应行为,其特点是不可不做。在“勿为”方面,中小学校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标准,相关行为的发生和实施,否则就是违反规范要求,不规范的管理也就伴随而生。 三是规范的管理能够实现目标。规范的管理不仅仅是一系列程序、、要求,更在于能保障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如果说,符合基本要求主要是规范管理的外在形式,那么,能够实现目标则是规范管理的内在实质。未能实现目标的管理,一定不是规范的管理。形式上看似规范的管理,没能实现最终的育人目标,依旧不是规范的管理。当然,看似实现了育人目标,但管理的过程是规范所的,仍然不是规范的管理。能够实现目标的规范管理,一定是形式和实质相统一。这一点对来自教育行政部门和专业第三方的监督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通知》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的用意所在。 清楚了什么是规范的管理,接下来就要明确作为管理依据的规范有哪些。对于中小学校管理而言,我国已经有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予以保障,概括而言就是法规、国家法律、政策文件和校内规程等。 其一,法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中小学校的管理必须把法规作为重要依据,特别是涉及中小学校党组织组成、运行、建设以及教育和管理的事项,法规是基本依据所在。 其二,国家法律。广义上,国家法律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和其他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依法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从、狭义的法律、行规、部门规章等中央立法,到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地方立法,特别是直接规范教育义务、调整教育法律关系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必须遵守。中小学校的管理不仅服务于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还涉及校园建设、后勤保障等事项,要求中小学校在熟悉并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同时,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所把握。 其三,政策文件。教育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政策文件是中小学校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为实现一定的任务和目标,和国家有关机关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出明确,既有党代会通过的报告、全会通过的决定、国家的发展规划等综合性的政策文件中涉及教育的要求,也有育事项出台的专门文件,如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其四,校内规程。校内规程是中小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一定的程序制定,对学校及学校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范的学校管理要求校内规程应形成以学校的章程为核心、各层级规章制度较为科学完备且协调有序的内部规范体系。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校内规程特别是章程的建设,建立校内规范体系。在此基础上严格遵循校内规程实施管理,规范的学校管理自然就会产生。 规范管理最终需要遵理的规范,通过规范地实施管理来实现。全国教育大会提出了建设教育强国需要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即为其中之一。在新时代,真正规范地开展管理,能让中小学校呈现出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状态。 一是要增强规范意识,运用思维。中小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已经确定了行使的边界,明确了义务履行的限度。关键在于管理者头脑中要绷紧制度规范这根弦,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有规范意识。在具体实施管理时,要做到依规而行,不得违反规范的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面对各层次各种类的规范,要有规范的效力位阶意识,厘清法规、国家法律、政策文件、校内规程的内部关系以及相互间关系,在规范不明时,从容地找寻到管理依据所在。 二是要知悉政策法规,全面准确完整领会。要规范地实施管理,必须对相关的管理规范了解掌握。《通知》中以清单的形式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作了列举,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中小学校有必要把管理涉及的四类规范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汇编成册,定期开展规范清理,中小学校管理规范依据的清晰、有效。同时,中小学、校长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的判断力、理解力、执行力,对政策法规全面准确完整领会,保持规范、基本原则、规则意思等的上下统一,保障实施管理时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要调动各方力量,促进内外协同管理。中小学校管理依据的规范种类多样,涉及的主体和对象也较为广泛,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共同为规范管理献计献策。其一,涉及教育教学的事项,要发挥师生的作用,管理目标在取得师生共识的基础上更容易达成;其二,涉及校家社协同共育的事项,要汇集家长、社区和学校的力量共同提高管理效能;其三,涉及专业知识的事项,如法律纠纷、卫生健康、安全防范等,要聘请专业人士作为学校外脑,为学校管理保驾护航;其四,涉及学校整体和长远发展事项,要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和社区等代表的意见和,让规范管理得到各方和支持。 四是要塑造管理文化,形成规范管理的生态。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所学校,文化的力量是最持久的。规范管理的理想状态,应当是形成一种以管理规范为基础、能够体现该校气质、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文化。管理文化应当是在规范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学校的“三风一训”等核心文化标识相契合。管理文化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能够适应中小学校发展的需要,真正形成一种规范管理的生态。 无论是管理的规范,还是规范的管理,目的都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管理看似简单,似乎只要本着管理的相关规范行为就可以了,然而,让规范从应然状态实然状态并不容易。以“规范管理年”行动为契机,各地和广大中小学校要系统谋划,在“整治重点”上多着力,在梳理和领会“规范”上下功夫,在规范地实施“管理”上出成效,全面准确完整地遵循规范实施管理,不断提升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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