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关于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的承诺 鉴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近期拟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中国铁建之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之监管政策要求,特就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中国铁建下属房地产企业之事宜确认如下: 就本公司所知,报告期内中国铁建不存在国发[2010]10 号文、国办发[2013]17 号文中的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为进一步中国铁建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铁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本公司承诺: 如因中国铁建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中国铁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中国铁建和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事项,特此承诺。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