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审议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自治区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曹坤华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如需调整,涉及省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自治区人民同意后,由自治区办公厅发文;涉及其他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在线测字打分并报自治区办公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