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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关于签署投资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0/17 15:45:07 人气: 标签:咨询服务合同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荣股份”)董事长、总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投资”)合计持有的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资本”)55%的股权,其中持有 35%,名轩投资持有 20%,同时担任天创资本董事长;公司董事高梅担任名轩投资总经理、天创资本董事。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天创资本为公司关联方。

  2、2017年 8月 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天创资本签署《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由天创资本为公司于 2016 年投资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详见公司于 2016年 9月 23日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以下简称“标的项目”)中涉及的大量专业技术性问题及后期管理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公司标的项目的投资运作及后期管理。关联董事、高梅回避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5名,此项议案以 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 10家已经完成 IPO上市,近 20家已挂牌新三板,多家完成上市并购及二轮融资。通过股权投资,天创资本发现、引领并且促进一批科技型、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所属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证券化的过程。

  2、服务费用:交易双方同意以向标的项目投资的14,999,999.81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投资款”)为基数,按照以下方式由公司向天创资本支付咨询费用:对于标的项目投资产生回报的,应将收益部分的20%支付给天创资本,作为浮动部分的咨询费。上述收益部分是指公司因标的项目投资退出而实现的现金收入、以及因标的项目投资而产生的股息、红利等现金收入之和超出投资款的部分。

  通过与天创资本的业务合作,公司将在获取股权投资技术性专业意见,汲取宝贵经验的同时,降低投资管理运营风险,提高投资运作和后期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易的有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市场标准,遵循了公开、、公平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的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律、法规的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性产生影响。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此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签署投资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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