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提高资产流动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出资金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东方财富证券根据相关,择机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5)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须由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东方财富证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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