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型性侵害的主体大多是熟人,人因碍于面子、、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往往一旦遭受侵害后不敢现实,选择沉默的不在少数。 七夕节,享受浪漫的时候,也别忘了好自己。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刑庭梳理近年来判决的犯罪案件,发现“社交型”的特征比较明显,即犯罪利用社交机会实施犯罪。比如,小老板与微信好友初次见面,即将对方;在喝得酩酊大醉后,一些女性被生意伙伴或…… 8月20日,澎湃新闻从鼓楼法院获悉,近5年来,该院年均判决犯罪案件8至10件不等,占年度全部刑事案件的2%左右,较5年前有明显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案件中,除屈指可数的几件系针对完全陌生女性犯案外,其余均可界定为“社交型”。 在这类案件中,犯事者都与被害人或在工作生活中熟识,或在网络虚拟空间有密切交往,他们利用或制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并能轻易达到目的。 由于社交型性侵害的主体大多是熟人,人因碍于面子、、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往往一旦遭受侵害后不敢现实,选择沉默的不在少数。 这不仅易造成严重后果,也使得犯罪逃脱打击。正因为如此,也有人把“社交型”称之为“熟人”、“沉默”、“酒后”、“职场”等。 鼓楼法院发布了3条典型案例,包括微信交友、酒桌业务、单位活动等类型。 比如,1982年出生的熊杰是安徽淮南人,小学文化。两年前,熊杰在南京三牌楼附近开了一家足疗店。工作之余,熊杰摇起了手机微信交友。去年11月初,熊杰摇到了一个名叫阿莉的女孩。两人成了手机上的微信好友,经常有事没事聊上几句。 去年11月9日晚,阿莉和几个女友在酒吧一直玩到天快亮。清晨5时许,阿莉带着一个名叫小玖的女孩打的来到了店里,醉醺醺地一头倒在沙发上做足疗。做完足疗后,阿莉和小玖都睡着了。小玖被足疗师扶到房里睡觉。熊杰则留在阿莉身边,借机与阿莉发生了性关系。阿莉由于醉酒,全然不知发生的事情。 阿莉醒来后,从反常的上发现了问题,并判断自己被熊杰,于是立警。 今年4月1日,鼓楼法院以罪判处熊杰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