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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3/31 13:26:09 人气: 标签:建筑类相关法律法规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它是一种财产权,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它是一种财产权,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

  用益物权是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使用权和地役权。

  物权是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财产优先受偿的。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 竞价的方式出让。国家严格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关于土地用途的。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 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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