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宪法、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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