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惠州市以县区、镇街为单位,通过网络向社会建立“平安指数”旬公告制。这一由万人刑事治安警情数、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数及三类警情死亡人数等4项一级指数构成的安全指数,既有助相关部门实时掌握情况采取对策,又有助直观知晓治安实况激发参与意识,推进区域平安建设。据悉,较之前珠海、深圳等地的做法,惠州此举着重强调了各级党安属地管辖责任及主管责任追究。 多年来,警情这一源自并掌控在公、检、法机关手里的特殊信息,由于“保密”等诸因,大多时候讳莫如深,对老百姓而言更是云山雾罩。此次惠州发布平安指数得到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数据来源的系统生成、到公告后的“红、黄、绿”三色预警,再到之后的考评通报、责任追究等运用,既是一次严肃的政务警务公开,一次安全知识的普及,更是各地落实“平安惠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政措施的强力抓手。 平安指数发布的意义在于提升的知晓率激发参与率。在和平时期,犯罪与事故是危害社会秩序与人类安全的最大隐忧和杀手。据统计,2015年全国110接报刑事治安警情约年均2300万起,火灾事故警情约40万起、交通事故警情约2345万起,这几组数据且呈逐年递增态势。若以每警情一个者均计,年均者数将达约5000万人次;若再以人口数换算,即全国每30人中就约有一人次受侵害,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更有,全国每年约20余万人在车轮下伤亡,约3000人亡于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达千亿元。 尽管近年广东省强势严打、强力防控取得显著实效,但在国家经济转型、矛盾突显和刑事犯罪高发“三期叠加”大背景下,各地市既不可能是一片,也不能盲目乐观过于预期,即在未来多年间或许还将长期处在案件警情高发期。要着力减少防范上述危害安全的警情和事故发生,既要机关加大专项打击整治力度,更期待焕发无穷民力参与治安防范的活力。 平安指数的发布重在落实各级党政部门治安属地、主管责任。今年2月,中办、国办继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意见》之后又出台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应当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从人财物上保障治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有不重视、、不达标等六种情形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免职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捍卫一个更加完美的城市安全,既期待把有限的警力用在打击破案与专业防控的刀刃上,更期待推动各地各级进一步压实社会治安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属地责任和综治责任。 正因如此,平安指数的发布,既是正确治安观念的回归,又激发了文明城市市民对公共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热情。分级落实治安责任,群策群力,构建惠州地方特色“党委领导、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最安全城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就在前面!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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