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知识《探析质量互变规律原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近三年来,纵观全国事业单位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一个重中之重,在这其中有关质量互变规律的辩证关系原理又是热门考点,考试占比也是最多的,因此成为众多考生不可忽视的一个领域。下面就针对此重要考点,为大家作以解析,帮助大家找到解决这一类题目的法宝。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因此质变是区别不同事物的显著标志。比如,区分苹果和梨这两种水果,正是通过这两种事物在本质上的根本不同来界定的。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因此量变是区分相同事物的标志。比如,区分两瓶一模一样包装的矿泉水,正是通过里面容量不同所产生的量的不同来区分的。 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理解度的概念时,需要明确两大易错点:第一,哲学概念中的度,指的是一个区间或范围,而不是一个界点。第二,在度的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 ③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一方面,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为在新质的基础上的量变开拓道。另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学习质量互变规律正需要通过成语、俗语、典故、诗词等为载体,来深入理解哲学原理的应用。比如,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九层之台,起于垒土;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铁杵磨成针,滴水石穿;防微杜渐等等。 通过对质量互变辩证关系原理的解析,以及对成语、俗语、典故等载体的深入理解,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受益。在今后的学习与做题中,能够起相关知识点,解答好有关题目。 本文来源于ipf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