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食品资讯权威发布市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函〔2018〕27号) 核心提示:《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沪食药监规〔2017〕13号)已于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鼓励通过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在线考核。《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沪食药监规〔2017〕13号)已于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涵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信息系统正在修订和改版中。在新的培训大纲和考核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仍按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大纲和使用现有考核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在线考核。社会机构接受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网络在线考核的,应当参照原考核收费标准。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单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在营业时段安排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并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九条,在经营场所的显著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 四、委托社会机构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网络在线考核费用,原则上由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30元/人的标准,向承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社会机构支付。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2018年2月14日) 测试你前世死因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