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校的管理制度 我国学校实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是“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几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的内部领导体制包括校长负责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两种。 八、学校的规章制度 (一)学校规章制度的意义: 1.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学校落实依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实现依校的前提; 2.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一环; 3.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是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化、制的基础工程; 4. 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保持发展特色,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 (二)学校规章制度的作用: 1. 明确与规范作用; 2. 约束与激励作用; 3. 平衡、协调与稳定作用。 (三)学校规章制度的体系结构: 1. 制度系统。各种规范系统是学校规章制度系统的核心系统。 2. 制度观念系统; 3. 制度执行系统; 4. 制度教育系统。 (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 1. 整体性原则;2. 重点突出原则;3. 适量适度原则。 教代会依法行使4种职权,即审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校长等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校务公开的意义: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推进依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实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教职工的权益,深化教育,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要求。 九、教师 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只有具备教师的最基本条件,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人,才能视为教师。 (一)教师的基本: 1. 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 2. 科学研究权; 3. 管理学生权。它包括三个方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学生品行评定权;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 4. 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 5. 管理权; 6. 培训权。 (二)教师的基本义务: 1. 遵守、法律和职业,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学生权益的行为,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才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地位;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教师任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四)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1. 招聘;2. 续聘;3. 辞聘;4. 解聘。 (五)教师考核的内容: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即“德、能、勤、绩”4个方面。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