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原则 性原则要求房地产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权益为前提进行。房地产的权益不同,价格也不同。房地产的权益要通过法律、法规、契约来规范、确认和保障。房地产经纪人只有在遵循原则下评估出来的价格才对委托人有真正参考意义。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房地产是一种稀缺资源,无论是社会还是人都希望能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并根据这种期望确定土地利用方式。因此要以委估房地产,主要是地产的区位、特性、等级等客观条件所决定的使用效益最大的使用方式或用途为前提进行估价。 3.均衡原则 房地产的各个组成部分,如土地与建筑物、建筑物的结构、设备与装修等相互之间须达到一个均衡的比例关系,才能达到房地产整体的最高最佳使用状态。均衡原则就是要求评估人员在评估房地产的某一个组成部分时,须充分考虑因其与其他组成部分之问的结构关系而决定的房地产整体最高最佳用途。 4.适合原则 每一房地产总是处于某个特定的之中,只有当一房地产与其所处适合才能达到最高最佳使用状态。因此,估价人员在评估一房地产的价格时,须详细分析该房地产与其周围的关系,审慎确定最高最佳使用状态。 |